2009/08/12

信邊份報紙才好?

談論婚事生口角 準女婿打傷外母
女友未婚懷孕,一名二十一歲青年前晚到黃大仙,與女友母親討論婚事,未來女婿雖然答應給予十圍酒席,卻希望取回女家親友的人情,雙方為此談不攏,青年發脾氣打爛燈飾,女友母親阻止受傷,懷孕的女友亦感不適。

一對準外母和準女婿,為婚宴酒席人情爭執而大傷和氣,婚事能否繼續,要看雙方如何善後。

情侶奉子成婚
談論婚事生口角 準女婿打傷外母
事發現場為彩雲村日月樓一單位,男戶主十年前去世,三十六歲的姓楊女戶主獨自照顧三名子女,如今長女十八歲,次女十七歲,幼子十二歲。近期長女與姓張(二十一歲)青年拍拖,因為珠胎暗結準備結婚,雙方因而討論婚期和酒席安排。

前日晚上,姓張青年到女友家中與未來外母傾談,對於女家要求二萬九千元禮金和十圍酒席,張都一一答應,但亦希望女家收到的人情,能夠作為酒席費用。

為了這筆人情,準外母和準女婿都不肯相讓,而女友亦傾向於母親,張因而情緒激動,涉嫌以硬物打爛屋內一盞天花燈,女戶主上前干涉發生拉扯,女兒連忙阻止。

警員到場調查,將涉及糾纏的青年及女戶主拘捕,兩人同稱受傷,而懷有身孕的女友感到不適,一起到醫院檢驗,事後需要留院觀察。
(取材自頭條日報12-08-200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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找女友箍煲變武鬥 躁男女母掛彩同被捕

一名姓張(21歲)男子疑與姓馬(18歲)女友感情有變。張昨早到黃大仙彩雲邨日月樓一單位,找馬企圖「箍煲」時,兩人再發生爭執。馬女的姓楊(36歲)母親勸止時,被張扯下天花燈襲擊,混亂中張疑被楊婦抓傷,事件驚動鄰居報警。

警員到場,發現張口部被抓傷,楊婦則胸、肩、臂及腳部受傷,兩人送院治理。張以涉嫌襲擊及刑事毀壞罪、楊婦涉嫌襲擊罪同被拘捕調查。
(取材自AM730 12-08-2009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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同一則新聞,內容重點竟是南轅北轍,究竟信邊個?

綜觀今日大部份報章有關的報導,都是以前者的為主,究竟AM730的報導出現什麼問題?

2009/08/07

究竟是食古不化,還是堅守原則呢?

美國密蘇里州一間快餐店,謹守不招待赤足顧客的規條,以衛生理由謝絕一名女食客進內──但她只是個半歲BB女!

帶小孫女吃餐卻吃著閉門羹的祖母,自然據理力爭,指出BB女卡琳不會走又不會爬,平時也毋須穿嬰兒鞋,並即時為她穿上襪子。但該間Burger King的經理依然不接受,還揚言報警逐客。

女嬰母親獲悉後大為氣憤,將這荒誕事放上網及知會傳媒,小卡琳因而成為CNN的新聞人物。Burger King隨即發表道歉聲明,表示會就「赤腳政策」再培訓員工。


看完這則新聞後,究竟是食古不化,還是堅守原則呢?我覺得是前者居多。其實那祖母已經退一步為BB穿上襪子,快餐店又何必咄咄迫人呢?況且從做生意角度而言,你贏取老人家及小孩子的歡心,他日必定再來光顧,為什麼要為自找麻煩,讓顧客不便呢?今次反而自我營造不近人情的做生意作風,多多宣傳或優惠也彌補不到形象上的損失。

2009/08/06

用另一方法upload網誌

從facebook的應用程式找到這一個叫mirror blog的東西,現在試用緊,唔知好唔好。

點解唔可以將我的blog 匯入去facebook?

點解試極都試唔到將blog的文章link去我的facebook?

各位女性朋友,你們是否同意這則新聞報導?

各位闊別4年無寫這已經發霉的blog,今日毅然再寫,主要原因是看到一則新聞,好想各位女性友人發表下你的恴見。

我已經問過太太,她二話不說,斬釘截鐵地說:是!

究意什麼內容?請看下文吧!

女人扮傻扮賢淑扮可愛 最乞女人憎

女人總是以嚴厲的眼光來觀察同性以及選擇同性朋友,歸納起來,一些有機心、扮可愛、扮懵、扮賢淑的女人最「乞女人憎」。這種揀女人的眼力在選舉時可以發揮功效,而在商場上也派得上用場,因此不只是女人,男人也需培養觀察女人的眼力。

日本月刊雜誌《AERA》舉出「女人選女人的十大準則」,依著這調查結果,可以觀察哪些女人會乞同性憎,男人若喜歡這類「讓女人討厭的女人」,也會連帶「乞女人憎」。
甚麼樣的女人最令同性討厭?

這十宗罪包括:
‧不經意地炫耀自己學歷和家世、
‧由朝到晚不停補妝、
‧只在男人面前穿小背心、‧喜歡穿凸顯身材的貼身衫、
‧刻意扮年輕、
‧對男性和女性的態度180度轉變、‧在聚餐時替大家分食物,扮能幹、
‧對男人郁手郁腳、
‧喜歡扮傻、
‧扮賢淑。

《AERA》引述一名在旅行社工作的36歲女士指,有些女人喜歡扮懵、扮「大頭蝦」,明明識路,卻要扮迷途,刻意在男人面前表現得弱不禁風,這種女人最討厭。

有些女人在男人面前故意講自己買了甚麼刁鑽廚具,目的是想表現自己煮得一手好菜;又有些喜歡講自己家事的女人,似是無意中在邀男人到自己家裡一樣。

一名在出版社工作的41歲女性稱,最討厭穿背心與deep V衫、及只在男人面前才脫去外套的女人;還有女上司在男下屬面前就笑口噬噬,在女下屬面前就木無表情,這些在工作場所表現出來的小動作,都很容易令女同事厭惡。

分析師黑川伊保子則指,男性的腦對於眼中看到的訊息比較敏感,容易被衣著暴露的女性所吸引,但吸引男性目光的女人,對其他女性而言就是對手,容易被女人排擠。
曾任雜誌總編輯的福西七重在《就業的女性力》一書中指出,女性在面試時,特別會表演、會說話,男接見者難以看出其真面目,故最好由女接見者「in」她,男性「in」男性。

福西又指,女人看女人的眼光特別「銳利」,帶有敵視意味,若找不到比自己多優點,很難認同對方;但是男性看女性時,通常會以上對下的姿態來看,會看她可不可愛、看她聽不聽話等,往往無法正確地判斷出對方的實力。